简述行政诉讼中原告诉讼请求的基本类型。
根据《行政诉讼法》及其《若干解释》规定,原告诉讼请求的类型主要有: (1)撤销之诉,即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违法的具体行政行为; (2)限期履行之诉,即行政机关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职责的,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 (3)变更之诉,即在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情况下,请求人民法院予以变更; (4)确认之诉,即在行政机关实施事实侵权行为时,请求人民法院确认该行为的违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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