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用乙的淘宝账号从网上买了一个手机,用甲自己的银行卡付了款,留的是自己的号码。手机卖家核实信息时,按照淘宝账号信息打电话给了乙,乙骗商家说手机是他买的,并告知商家更改收货地址,商家把手机发货给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2018年真题]
A、若承认商家对该货物有处分权,乙欺骗商家的行为成立诈骗罪
B、如果否认商家对该货物有处分权,商家只是被乙利用的工具,乙的行为成立盗窃罪的间接正犯
C、如果持B选项的观点,乙成立盗窃罪的间接正犯,盗窃的对象是甲对商家的债权(发货权)
D、该案是一种较为特殊的三角诈骗,即便认为乙的行为成立诈骗罪,商家受骗了,但商家的做法并没有违反法律规定,实际财产遭受损失的人仍然是甲
查看答案
正确答案
试题解析
A项,构成诈骗罪,要求处分财物的人对财物有处分权。如果承认商家对该货物有处分权,则乙的行为构成诈骗罪。乙并没有欺骗所有权人甲,而是欺骗了商家。商家对该财物具有处分权,而且,商家对于将财产转移给乙是清楚的,可以认为商家在自己意识的支配下处分了财产。因此,若承认商家对该货物有处分权,则乙欺骗商家的行为成立诈骗罪。
BC两项,从整体来看,最终遭受损失的是甲,但甲并没有处分财产的意识和行为。本案中,甲并没有委托商家占有其财产,商家也无处分甲的财产的权利。因此,乙对甲的行为亦成立盗窃罪,由于商家只是乙实施犯罪的工具,成立盗窃罪的间接正犯。
D项,三角诈骗是指被害人与被骗人不是同一人的情况。甲使用他人账号购物,对于商家而言,商家与乙账号的使用人成立网络购物合同,商家按照合同约定联系后发货,商家并无查明真相的义务,商家的做法并无不妥,最终损失应由甲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