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题:某中学初中二年级学生李某因经常旷课、迟到、早退,一向和班主任张某关系不好。一天放学后.见李某某的文具丢在课桌上.张某为李某某收拾文具,无愈中发现李某某书包里的一封情书,.就拿走了情书.第二天,张某批评李某某又迟到,李某某项了几句嘴.张某在气愤之余。质问情书一事.李某某不肯承认,张某就当众宜读了情书的内容,李某某又羞又愤,跑上教学楼顶楼.从四楼跳了下去.经抢救.李某某在医院住院5个月后出院,左脚落下终身残疾.请分析:因为教育方式不当导致学生自杀,学校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由于教育方法不当致学生遭受人身损害,教师应当承担法律责任。本案属于混合过错致人损害的侵权纠纷案,所谓混合过错,是指对于损害的发生,不仅加害人有过错.而且受害人自身也有过错。混合过错应句具备以下特征:(1)有损害事实发生:(2)害人与受害人均有过错,如果仅有一方有过错,不构成混合过错:(3)加害人与损害人的过错均与损害事实的发生有因果关系。(4)比较加害人与受害人的过错程度.来确定责任范围。本案案情符合上述四个个特征,李某某自杀致残,李某某本人和其班主任张某均有一定的过错.相比较而言,救师张某的应负主要贵任。由于张某的行为属于职务行为,其责任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某中学承担。
A campus emergency ______ occur at any time of the day or night, weekend, or holiday, with little or no warn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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