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高作为审美形态的特征
首先,是雄伟壮阔的力量之美。
其次,是社会价值实现的昂扬之美。
再次,是刚毅坚强的品格之美。
最后,是恢弘豪迈的尊严之美。
直到18世纪,英国著名的经验主义哲学家博克写出了《论崇高与美》一文,“崇高”才正式作为美学范畴,得到美学家和哲学家的深入研究和探讨。真正把崇高作为审美形态来看待的是康德。但崇高的事物却往往是巨大的,巨大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体积的大或数量的大,被康德称为“数学的崇高”。一是力量的巨大和不可抗御,被康德称为“力学的崇高”它们是崇高的两种主要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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