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义破产程序与狭义破产程序的区别。
破产能力,即能够适用破产程序而得宣告破产的资格,是法院对债务人适用破产程序并宣告其破产的必要条件。以下关于破产能力的叙述
破产程序终结,又称破产程序终止,是指破产程序进行过程中发生应当终止破产程序的法定原因时,法院裁定结束破产程序。这些原因包括( )
破产债权,是指债权人于破产申请受理时享有的、在破产程序中依法申报经确认,并依破产程序受偿的债权。下列不属于破产债权的是( )
破产能力,即能够适用破产程序而得宣告破产的资格,是法院对债务人适用破产程序并宣告其破产的必要条件。以下关于破产能力的叙述错误的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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