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债权人会议二次表决仍未通过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B、破产财产的分配,只能以货币分配方式进行
C、丁公司自最后分配公告之日起满2个月仍未领取破产财产分配额,视为放弃受领分配的权利
D、在破产财产分配时,对于戊公司诉讼未决的债权,管理人应当将其分配额提存
查看答案
正确答案
试题解析
A项,《破产法》第65条第2款规定: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经债权人会议二次表决仍未通过的,由人民法院裁定。B项,根据《破产法》第114条规定:“破产财产的分配应当以货币分配方式进行。但是,债权人会议另有决议的除外。”因此,不能绝对认为破产财产分配只能以货币方式进行。C项,《破产法》第118条规定:“债权人未受领的破产财产分配额,管理人应当提存。债权人自最后分配公告之日起满2个月仍不领取的,视为放弃受领分配的权利,管理人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将提存的分配额分配给其他债权人。”D项,根据《破产法》第117条第1款规定:“对于附生效条件或者解除条件的债权,管理人应当将其分配额提存。”本案例中戊公司与甲公司之间的诉讼还没有完结,因此戊公司申报的债权属于附生效条件的债权,管理人应将其分配额提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