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我国行政组织改革实际,谈谈我国行政组织权力关系变革的努力方向及措施。
答:行政组织权力关系的变革是行政组织变革的重要内容之一,我国行政组织权力关系的变革,应有自己明确的努力方向,并采取合适的措施。
(1)横向分权。行政组织中的权力体系逐步由单纯的直线型权力关系向直线型权力关系和参谋型权力关系并存的状态持变。传统的行政组织中,参谋部门仅是一种咨询和建议性质的非权力部门,对直线型权力体系的作用不大,组织在实际上只是依靠单纯的直线型权力关系发生作用。随着管理工作业务量的扩大和复杂性、专业性的提高,参谋部门在现代行政组织中已经拥有了一定程度的、相对独立的决策权、控制权和协调权。过去那种首长集权的状况已大有改观,参谋型权力作用日益加强。
(2)纵向分权。鉴于过去行政组织纵向集权过多的状况和现在交通信息的发达、组织成员素质的提高、人民群众参与地方管理的民主意识增强等因素,现代政府行政组织体系中出现一种纵向分权的趋势,即让地方政府在中央统一法制规范下充分享有管理本地社会事务的自主权,上级政府不加干涉。纵向权力的下放对于充分发挥每一层级机构和人员的自主性、积极性、创造性,使整个组织体系发挥最大效能具有重要意义。
(3)行政组织向社会组织还权。在当今市场经济高度发达、信息社会已经来临的时代,在社会组织日益发达、获得独立并能自我管理的时候,行政组织还权于社会组织已经成为时代的趋势。我们应认识到各类社会组织应有自己特定的作用范围,享有必要的特定权力,行政组织不能越俎代庖。
(4)行政组织中的领导者向普通成员分权。从各类组织的历史发展来看,组织管理的发展规律是向着越来越民主的方向、向着组织中一般成员越来越多地参加组织管理和决策的方向发展。这是一种发展的总趋势。行政组织领导者的集中领导必须以充分发挥职工群众的民主管理为基础。向普通组织成员分权必须根据具体情况而言,看下属人员是否具有独立完成任务的能力,独立程度、负责精神如何,等等。
(5)对社会的宏观控制从分权走向集权。行政组织的管理,一方面存在着从集权型走向分权型的趋势;另一方面,在宏观调控权力上,各国都有一种由分权走向必要集权的趋势。这与上面的分权趋势是相辅相成、互不矛盾的。凡涉及宏观发展的各项有关事务必须由政府通过高度的统一计划、统一命令采进行管理。
综上所述,行政组织权力关系变革的趋势是既有分权,又有集权,这种均权型的权力重新分配必将对行政组织效能的提高产生巨大作用。一方面,权力的下放不应破坏国家行政权力的统一性,以及中央对全国宏观事务调控的集中性;另一方面,中央宏观调控权的集中,又不能妨碍地方政府对纯粹地方事务的自主管理。
答:行政组织权力关系的变革是行政组织变革的重要内容之一,我国行政组织权力关系的变革,应有自己明确的努力方向,并采取合适的措施。
(1)横向分权。行政组织中的权力体系逐步由单纯的直线型权力关系向直线型权力关系和参谋型权力关系并存的状态持变。传统的行政组织中,参谋部门仅是一种咨询和建议性质的非权力部门,对直线型权力体系的作用不大,组织在实际上只是依靠单纯的直线型权力关系发生作用。随着管理工作业务量的扩大和复杂性、专业性的提高,参谋部门在现代行政组织中已经拥有了一定程度的、相对独立的决策权、控制权和协调权。过去那种首长集权的状况已大有改观,参谋型权力作用日益加强。
(2)纵向分权。鉴于过去行政组织纵向集权过多的状况和现在交通信息的发达、组织成员素质的提高、人民群众参与地方管理的民主意识增强等因素,现代政府行政组织体系中出现一种纵向分权的趋势,即让地方政府在中央统一法制规范下充分享有管理本地社会事务的自主权,上级政府不加干涉。纵向权力的下放对于充分发挥每一层级机构和人员的自主性、积极性、创造性,使整个组织体系发挥最大效能具有重要意义。
(3)行政组织向社会组织还权。在当今市场经济高度发达、信息社会已经来临的时代,在社会组织日益发达、获得独立并能自我管理的时候,行政组织还权于社会组织已经成为时代的趋势。我们应认识到各类社会组织应有自己特定的作用范围,享有必要的特定权力,行政组织不能越俎代庖。
(4)行政组织中的领导者向普通成员分权。从各类组织的历史发展来看,组织管理的发展规律是向着越来越民主的方向、向着组织中一般成员越来越多地参加组织管理和决策的方向发展。这是一种发展的总趋势。行政组织领导者的集中领导必须以充分发挥职工群众的民主管理为基础。向普通组织成员分权必须根据具体情况而言,看下属人员是否具有独立完成任务的能力,独立程度、负责精神如何,等等。
(5)对社会的宏观控制从分权走向集权。行政组织的管理,一方面存在着从集权型走向分权型的趋势;另一方面,在宏观调控权力上,各国都有一种由分权走向必要集权的趋势。这与上面的分权趋势是相辅相成、互不矛盾的。凡涉及宏观发展的各项有关事务必须由政府通过高度的统一计划、统一命令采进行管理。
综上所述,行政组织权力关系变革的趋势是既有分权,又有集权,这种均权型的权力重新分配必将对行政组织效能的提高产生巨大作用。一方面,权力的下放不应破坏国家行政权力的统一性,以及中央对全国宏观事务调控的集中性;另一方面,中央宏观调控权的集中,又不能妨碍地方政府对纯粹地方事务的自主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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