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大会关于巴勒斯坦问题第181号决议
1947年11月29日,联合国大会第二届会议在美苏等国33票赞成,阿拉伯国家13票反对,英国等10票弃权的情况下,通过的《关于巴勒斯坦将来治理(分治计划)问题的决议》。分治方案规定,英国对巴勒斯坦的委任统治应在1948年8月1日前结束,并撤出军队。其后2个月内在巴勒斯坦成立阿拉伯独立国,犹太独立国。阿拉伯国以巴勒斯坦北部的加利利地区,约旦河以西地区和加沙地区组成,面积1.1万平方公里,共计有阿拉伯人72.5万,犹太人1万人;犹太国面积1.585万平方公里,共计有犹太人49.8万,阿拉伯人40.7万。耶路撒冷及其郊区由联合国管理。这一决议实际上偏袒犹太复国主义,因此引起阿拉伯各国政府和人民的强烈反对。犹太复国主义赞同此决议,并据此于次年5月14日宣布成立以色列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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