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一般地域管辖的原则和例外。
原告就被告的原则。 例外:⑴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⑵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⑶对正在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 ⑷对正在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下列有关民事诉讼地域管辖的表述中,符合规定的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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