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法定解除权的行使条件和行使方式。
行使条件:
(1)不可抗力。是指由当事人意志以外的,不能克服,不可避免的原因造成合同目的的落空,因此一方可通知对方解除合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2)拒绝履行。是大陆法系的概念,是指当事人能为履行而违法的不为履行。
(3)履行延迟。又称债务人延迟,是指债务人能够履行,但在履行期限届满时没有履行债务的情景。
(4)不完全履行。是指当事人一方虽为履行,但未按合同债务的内容履行。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行使方式:
(1)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原则上投保人可以随时行使法定解除权解除保险合同,但保险人仅在有限的情况下才享有法定解除权。保险人享有法定解除权的情况主要包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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