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诚实信用原则在民法中的表现
诚实信用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应诚实,守信用,善意地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诚实信用原则主要表现在:
1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要诚实,不弄虚作假,不欺诈,进行正当竞争;
2民事主体应善意行使权利,不以损害他人和社会利益的方式来获取私利;
3民事主体应信守诺言,不擅自毁约,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履行义务,兼顾各方利益;
4在当事人约定不明确或者订约后客观情形发生重大改变时,应依城市信用的要求确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1. 合同法律是《民法典》的组成部分,《民法典》规定的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合法原则、遵守公序良俗原则等,都是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
9.《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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