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私自迁移供电企业的用电计量装置、电力负荷管理装置,属于什么行为?应如何处理?
属于违约用电的行为。对居民客户,应承担每次500元的违约使用电费;对于其他客户,应承担每次5000元的违约使用电费;自迁新址不论是否引起供电点变动,一律按新装用电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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