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题库 / [单选题]担任《大清民律草案》的总则、债权和物权三的答案

担任《大清民律草案》的总则、债权和物权三篇起草的外国法学家是()。

单选题
2022-06-02 22:38
A、A.德国人
B、B.俄罗斯人
C、C.英国人
D、D.日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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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
D

试题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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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任《大清民律草案》的总则、债权和物权三篇起草的外国法学家是()。
《大清民律草案》的亲属和继承两篇由哪几个机构共同起草?()
、《大清民律草案》的亲属和继承两篇由哪几个机构共同起草?(  )
中国清末修订法律馆于1911年8月完成《大清民律草案》。下列有关该草案的表述哪一项是错误的?()
中国清末修订法律馆于1911年8月完成《大清民律草案》。下列有关该草案的表述哪一项是错误的?()
《大清民律草案》共有四编,即总则、债权、物权前三编与亲属后一编。
《大清民律草案》是在修订法律馆组织下,由日本法学士()正起草民律总则、债权、物权前三编,礼学馆负责起草亲属和继承两编。
清末修律制定的《大清民律草案》,由修订法律馆单独起草的民法编有( )。A.总则编B.继承编C.债权编D.物权编
《大清民律草案》共五编,前三编由日本法学家起草,后两编由礼学馆和修订法律馆起草,因而精神原则并未前后贯穿一致。
下列有关清末商事立法的表述,正确的有( )。A.清末政府和北洋政府都实行民商分立的民事立法体例B.沈家本参与起草了《钦定大清商律》C.日本法学家参与了清末的商事立法活动D.《大清商律草案》分为总则、公司律、破产律、票据法和海船律五编
简述《大清民律草案》的结构。[2015年真题]
中国清末修订法律馆于1911年8月完成《大清民律草案》。下列有关该草案的表述哪一项是错误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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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大清民律草案》的亲属和继承两篇由(  )共同起草。

《大清民律草案》仿照的是( )
中国清末修订法律馆于1911年8月完成《大清民律草案》。下列有关该草案的表述哪一项是错误的?
简述《大清民律草案》。
《大清民律草案》
《大清民律草案》的起草完成于()。
《大清民律草案》依照了()。
《大清民律草案》的编目包括()。
《大清民律草案》仿照的是()。
《大清民律草案》包括()。 
《大清民律草案》的编目包括()
《大清民律草案》仿照了( )。
参加《大清民律草案》起草的机关有()。
有关《大清民律草案》的表述,正确的是( )。
《大清民律草案》的亲属和继承两篇的起草者是()。
《大清民律草案》的亲属和继承两篇的起草者是()。
《大清民律草案》的亲属和继承两篇由()共同起草。
《大清民律草案》的制定完全依赖于外国法学家。
中国清末修订法律馆于1911年8月完成《大清民律草案》。下列有关该草案的表述哪一项是错误的?( )A.《大清民律草案》的结构顺序是:总则、债、物权、亲属、继承B.日本法学家参与了《大清民律草案》的起草工作C.《大清民律草案》的基本思路体现了“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精神D.《大清民律草案》经正式公布,但未及实施,清王朝即告崩溃
《大清民律草案》的后两编由礼学馆制定,名称分别是亲属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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