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对民族自治地方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构成有哪些规定?
(1)在聚居区内同一少数民族的人口数占境内总人口30%以上的,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应相当于当地人民代表大会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
(2)在聚居区内_同一少数民族的人口数占境内总人口的15%以上、不足30%的,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可以适当少于当地人民代表大会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但是该少数民族的代表名额不得超过代表总名额的30%。
(3)在聚居区内同一少数民族的人口数不足境内总人口数15%的,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可以适当少于当地人民代表大会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但不得少于1/2;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人口特少的自治县,经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可以少于1/2。人口特少的其他聚居民族,至少应有一名代袁。
(4)散居的少数民族应当有当地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可以少于当地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人口数。
6. 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就要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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