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西周市场原则。
市场管理。西周固定的市多设于王城或诸侯国都之内,少数设于交通要道。其市场指导原则为“凡治市之货贿、六畜、珍异,亡者使有,利者使阜,害者使亡,靡者(奢侈品)使微。” 价格管制。商品价格由政府任命的贾师制定,价格相近的不同商品排列在附近地段,以便不同社会身份者购买。当时认为,奢侈品与日用商品的价格走向反映民风好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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