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西周初年的分封
西周的地方行政制度是“分土封侯”制,或谓之“分诸侯,建藩卫”。所封诸侯都在王畿以外,各建邦国。受封者有三种原因:一为周王同姓(姬姓亲属),二为功臣,三为古帝王之后。诸侯对天子有隶属关系,有镇守疆土、捍卫王室、缴纳贡税、朝觐述职的义务,诸侯在封国内事君主,在封国内业实行分封制,层层分封。这样,就形成了政治宝塔,压在广大劳动人民头上。自天子至士,为各级贵族,庶民主要是农业劳动者。
据文献记载,西周分封建国,往往赐予相应的爵位。《春秋》将周的诸侯分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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