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离开住所最后连续居住()年以上的地方,为经常居住地。
公民不得在其居住地以外的城市发动、组织、参加当地公民的集会、游行、示威。该居住地,是指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或者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办理了暂住登记并持续居住3个月以上的地方。
免费的网站请分享给朋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