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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题]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公民的经常居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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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经连续居住满1年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判断题
2022-06-15 22:11
A、正确
B、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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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论综合练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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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户籍所在地最后连续居住()以上的地方。
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户籍所在地最后连续居住()年以上的地方。
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户籍所在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甲住所地是北京市A区,经常居住地在上海黄浦区。乙系美国公民,经常居住地在南京市B区。甲有处房屋在苏州市C区,甲欲将房屋卖与乙,则受理房屋买卖的公证处应当是()
公民甲的户口在上海,经常居住北京,依照法律规定()。
公民甲的户籍在天津,经常居住在南京。依照法律规定()
公民的经营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时,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
公民经常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不一致时,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
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户籍所在地最后连续居住()以上的地方。
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某甲国公民经常居住地在甲国,在中国收养了长期居住于北京的中国儿童,并将其带回甲国生活。根据中国关于收养关系法律适用的规定,下列哪几项是正确的?()
某甲国公民经常居住地在甲国,在中国收养了长期居住于北京的中国儿童,将其带回甲国生活。根据中国关于收养关系法律适用的规定,下列选项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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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以他的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为住所,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地视为住所。
某甲国公民经常居住地在甲国,在中国收养了长期居住于北京的中国儿童,并将其带回甲国生活。根据中国关于收养关系法律适用的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公民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以上的地方,为经常居住地。
甲国公民约翰的经常居住地在乙国,其在中国居留期间,因合同纠纷在中国法院参与民事诉讼。关于约翰的民事能力的法律适用,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公民以他的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为住所,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地视为住所。
我国对住所的确定采取以下原则:公民以他的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为住所.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视为住所。
我国对住所的确定采取以下原则:公民以他的()为住所。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 )人民法院管辖。 A.被告住所地 B.原告住所地 C.被告经常居住地 D.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人民法院管辖。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 )人民法院管辖。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王某欲以刘某和赵某为共同被告提起民事诉讼。经查,王某的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均为甲地;刘某的住所地为乙地,经常居住地为丙地;赵某的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均为丁地。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规定,下列哪些人民法院对该案有管辖权?()
公民的经营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时,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
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规定,下列哪些情形下,民事诉讼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公民的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其住所为()。
公民离开住所最后连续居住()年以上的地方,为经常居住地。
居住地包括户籍地、经常居住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户籍所在地最后连续居住()以上的地方。
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经连续居住满1年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民事诉讼法,第22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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