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张某与甲公司签订2年期限的劳动合同,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张某的试用期不得超过()
上海市的张某与甲公司(注册地为广州市)于2010年4月1日在北京市签订了1年期的劳动合同。4月10日,张某被甲公司派往深圳市负责销售工作。张某与甲公司出现劳动争议,拟申请劳动仲裁。根据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张某可以选择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有()。
2011年三月,李某与甲企业签订了5年期的劳动合同,2014年12月,企业因工作需要与李某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劳动合同,李某可得到( )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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