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年3月5日,甲公司给乙公司发出传真,称:“本公司有一批盐酸欲出售,每吨5000元。如贵公司有意购买,请速与本公司销售部联系。”乙公司接到传真后,认为价格较合算,遂向甲公司发出订单,订购盐酸100吨,总价款50万元,并请甲公司在3月30日前给出正式答复。但直到4月中旬,甲公司才发来传真,说盐酸已售完,请谅解等等。由于乙公司为准备购货款及仓库花去近2万元的费用,遂将甲公司起诉到法院,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其经济损失2万元。对于乙公司的2万元的损失,甲公司应承担什么责任?
甲公司采用先进先出法计算发出A商品的成本,2013年3月1日结存A商品1000件,单价20元,3月5日购入A商品800件,单价为22元,3月10日购入A商品500件,单价为25元,3月20日发出A商品2000件,则甲公司2013年3月份发出A商品的成本为( )元。
2009年3月1日,甲公司销售给乙公司一批化肥,双方协商采取托收承付验货付款方式办理货款结算。3月4且,运输公司向乙公司发出提货单。乙公司在承付期内未向其开户银行表示拒绝付款。已知3月7日、8日、l4日和l5日为法定休假日。则乙公司开户银行向甲公司划拨货款的日期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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