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产期内,建设投资和流动资金的贷款利息,按现行的财务制度均应计人()。
某建设项目建设期为2年,生产期为8年。建设项目建设投资(含工程费、其他费用、预备费用)3100万元,预计全部形成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为8年,按平均年限法计算折旧,残值率为5%,在生产期末回收固定资产残值。
建设期第1年投入建设资金的60%,第2年投入建设资金的40%,其中每年投资的50%为自有资金,50%由银行贷款,贷款年利率为7%,建设期只计息不还款。生产期第1年投入流动资金300万元,全部为自有资金。流动资金在计算期末全部回收。
建设单位与银行约定:从生产期开始的6年间,按照每年等额本金偿还法进行偿还本金,同时偿还当年发生的利息。
预计生产期各年的经营成本均为2600万元,销售收入在计算期第3年为3800万元,第4年为4320万元,第5~10年均为5400万元。假定销售税金及附加的税率为6%,所得税率为33%,行业基准投资回收期(Pc)为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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