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题库 / [单选题]()情况下,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请求公的答案

()情况下,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单选题
2022-06-22 20:12
A、公司连续三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
B、公司发起人向第三人转让股权
C、公司不按期召开股东会定期会议
D、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
查看答案

正确答案
D

试题解析

标签: 企业法律制度
感兴趣题目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下列人员中,可以提议召开股东会临时会议的有()。
对股东会关于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不可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刘某欠王某货款200万元,王某要求提供担保,刘某遂以其持有的甲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质押给王某,双方签订股权质押合同。同日,甲公司的其他股东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刘某将其股权质押给王某。次日,王某为股权质押合同及相关质押资料办理了公证。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新余有限责任公司共有股东4人,股东刘某为公司执行董事。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在公司章程无特别规定的情形下,刘某可以行使的职权是()。
A有限责任公司有甲、乙、丙、丁、戊五名股东,甲拟将其股权转让给戊;已知A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未对股权转让事项作出规定。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收购公司向目标公司的管理层和股东发出收购该企业股份的要约,并按照依法公告的收购要约中所规定的收购条件、收购价格、收购期限以及其它规定事项,收购目标公司股份称为()
有下列()情形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情况下,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2008年5月15日,某股份有限公司依股东大会决议收购了本公司部分股份用于奖励公司职工。该公司现有已发行股份总额8000万股。下列关于该公司收购本公司部分股份奖励职工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2008年5月15日,某股份有限公司依股东大会决议收购了本*公司部分股份用于奖励公司职工。该公司现有已发行股份总额8000万股。下列关于该公司收购本*公司部分股份奖励职工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甲请求公司收购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下列理由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某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甲拟向公司股东以外的人A转让其股权。下列关于甲转让股权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表述是()。
相关题目
下列选项中,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能够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的有(  )。

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甲请求公司收购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下列理由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发生的下列事项中,不属于公司股东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的是( )。

某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甲拟向公司股东以外的人乙转让其出资.下列关于甲转让出资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某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甲拟向公司股东乙转让其出资。下列关于甲转让出资的表述中,不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表述是( )。
某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甲拟向公司股东以外的人W转让其出资。下列关于甲转让出资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某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甲拟向公司股东乙转让其出资。下列关于甲转让出资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表述是( )。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甲拟向公司股东以外的人W转让其出资。下列关于甲转让出资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甲同他人投资设立A有限责任公司,但是甲自己不愿意成为股东,于是在未征得其好友乙同意的情况下,冒用乙的名义作为股东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后来甲未完全履行出资,未履行出资金额10万元,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当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时,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当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时,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 ) 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有限责任公司有下列( )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当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时,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 )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某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甲拟向公司股东乙转让其出资。下列关于甲转让出资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表述是( )。
下列情形中,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的有()。
甲、乙双方订立协议,由甲作为名义股东,代为持有乙在丙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但投资收益由实际投资人乙享有。协议并无其他违法情形。后甲未经乙同意,将其代持的部分股权,以合理价格转让给丙公司的股东丁。丁对甲只是名义股东的事实不知情。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有关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下列各项中,属于该有关决议的有()。

2010年6月1日,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并制定了公司章程。该公司章程有关要点如下
(1)公司注册资本为500万元,甲以货币出资200万元,乙以机器设备作价出资150万元,丙以一项专利权作价出资100万元,另以货币出资50万元。(2)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担任。
2010年7月1日,公司召开了首次股东会,该次会议由股东甲召集和主持。
2010年7月27日,公司的经理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公司以经理无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为由拒绝。
2010年8月12日,公司股东会通过了公司分立的决议,在股东会上投反对票的股东丙请求公司以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但是2010年10月15日,公司与股东丙未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遂丙于2010年10月16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要求: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分别回答以下问题:
(1)公司章程所规定的股东出资方式、货币出资金额、法定代表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2)首次股东会由股东甲召集和主持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3)公司拒绝召开临时股东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4)丙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依法对股东会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的事项包括()。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广告位招租WX:84302438

免费的网站请分享给朋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