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等出资?《公司法》对其有什么规定?
股东或者发起人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股东或者发起人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下列可以作为股东出资方式的有()
Ⅰ.货币
Ⅱ.实物
Ⅲ.知识产权
Ⅳ.土地使用权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Ⅰ.股东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Ⅱ.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实缴的出资额
Ⅲ.公司股东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实际价额显著低于章程所定价额的,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Ⅳ.股东不按照规定足额缴纳出资的,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甲为影视名人,甲乙丙三人协商设立一从事影视作品发行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以自己姓名出资,乙以知识产权出资,丙以现金出资。由于现在公司设立不需要验资,三人约定,甲的出资估价1000万,乙的出资估价500万,丙出资500万。
问题:
(1)甲乙丙三方的出资是否有问题?
(2)出资总额能否由当事人约定?
下列关于外资参股证券公司境内股东的说法,正确的有( )。
Ⅰ.应当具备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公司股东资格条件
Ⅱ.其股东都是非内资证券公司
Ⅲ.可以用现金、经营中必需的实物出资
Ⅳ.境内股东只能以现金出资
2010年1月,甲、乙、丙、丁拟共同出资设立A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并制定了公司章程草案。该草案有关要点如下:公司注册资本为500万元,甲以一栋房屋作价出资120万元,乙以机器设备作价出资100万元,丙以一项专利权作价出资80万元,丁以货币出资200万元;丁缴纳150万元作为首次出资,其余出资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足。2010年2月,公司成立。
2010年10月,经查明,乙在公司设立时作为出资的机器设备当时的实际价值仅为30万元。
要求: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分别回答以下问题:
(1)A公司四位股东的首次出资额是否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并说明理由。
(2)A公司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是否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并说明理由。
(3)A公司股东其余出资的出资期限是否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并说明理由。
(4)如果乙的情况属实,应当如何处理?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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