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小姐骑自行车上班的途中,为躲避机动车而摔倒了,可以被认定为工伤吗?
骑自行车上下班,为躲避机动车而未发生机动车事故而受伤的,不予认定工伤。应该是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给予工伤认定。
职工王某,在骑自行车上班途中与另一骑车人刘某相撞,造成骨折。责任完全在刘某,刘对此无异议。事后王某以在上班途中发生意外为由,要求按工伤处理。 请问王某的要求是否合理?能否按工伤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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