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某在街上趁刘某不备,将其手机(价值2500元)夺走。随后陈某反复使用该手机拨打国际长途电话,致使刘某损失话费5200元。一周后,陈某将该手机丢弃在某邮局门口,引起保安人员的怀疑,经询问案发。下面有关此案的说法中,哪些是不正确的?( )
A、对陈某的行为以抢夺罪从重处罚即可
B、对陈某的行为以盗窃罪从重处罚即可
C、对陈某的行为以抢夺罪与盗窃罪实行数罪并罚
D、对陈某的行为以抢夺罪与故意毁坏财物罪实行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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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
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侵犯财产罪的区分。陈某趁被害人刘某不备,将其手机(价值2500元)夺走的行为,构成抢夺罪;之后反复使用该手机拨打国际长途电话造成刘某损失电话费5200元的行为,依据刑法第265条以及盗窃案件的司法解释,应该以盗窃罪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