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划分词类的三种标准。
一是根据词的语法意义划分,二是根据词的形态划分,三是根据词的语法功能划分。
1、根据词的语法意义来划分词类是很成问题的,因为词的语法意义比较抽象,不容易把握,如“喜欢、担心、担忧”很难说清是表示行为动作还是表示性质状态的。意义相近的词可能有不同的用法,而意义毫无共同之处的词可能有相同的用法。如“突然”与“忽然”意义非常相近,但用法有很大差别,可以说“很突然”、“突然事件”,但不能说“很忽然”、“忽然事件”。又如“存在、可以、属于”等都是动词,有共同的用法,但是它们的意义毫无共同之处,也都不表示行为动作。
2、根据词的形态变化来划分词类,在有丰富的形态变化的语言中,,是划分词类的主要方法。可是对像汉语这样缺乏形态变化的语言,这种分类方法就没有多大作用了。即使是在形态变化丰富的语言中,也并非所有的词都有形态变化。
3、根据词的语法功能来划分词类,是普遍有效的分类方法。具体来说就是看词语充当句子成分的能力,看词语能否跟某些词语组合,组合起来发生什么样的关系,起什么语法作用。如汉语名词能作主语、宾语,但一般不能作谓语。这种分类方法不仅对汉语这种缺乏形态变化的语言有效,对于形态变化丰富的语言也是有效的。
免费的网站请分享给朋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