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权力的五种基本形式是什么,如何认识领导权力的构成?
领导权力的五种基本形式:
1)强制性权力。是指通过精神、感情或物质上的威胁,强迫下属服从的一种权力,又称为惩罚权。
2)奖赏性权力。是基于被影响者执行命令或达到工作要求而对其进行奖励的一种权力。
3)法定性权力。是指组织内各管理职位所固有的法定的、正式的权力。
4)专家性权力。是指由个人的特殊技能或某些专业知识而产生的权力。
5)感召性权力。是与个人的品质、魅力、经历、背景等相关的权力,也常被称为个人的影响权。
强制性权力、奖赏性权力、法定性权力这三种权力都与组织中的职位联系在一起,因此,统称为职位权力。你在这个职位上,你就拥有这三种权力,你离开这个职位,你就不再拥有这三种权力。这三种权力是职位赋予你的。
专家性权力、感召性权力都是与组织职位无关的权力,因此,也称为非职位权力。这两种权力是由于领导者自身的某些特殊条件才具有的,它从属于个人。你不在这个职位上,你仍然拥有这两种权力。
领导者基于职位的权力在其权力构成中居主导地位,主要包括( )。
领导者基于职位的权力在其权力构成中居主导地位,主要包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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