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历史上曾经出现过成康之治、文景之治、贞观之治、康乾之治等所谓盛世。盛世的出现是和法制的相对健全分不开的,法制是推动盛世出现的条件,又是盛世的外在标志。从来没有无法制的盛世,也从来没有盛世而法制衰微的现象。即使是入主中原的少数民族.在立定脚跟之后也急于立法,以适应统治广大汉族地区的需要。最能准确复述这段话意思的是( )。
下列古代盛世社会出现时间的先后顺序是()。 ①开元盛世 ②康乾盛世 ③贞观之治 ④开皇之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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