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说战后日本法律制度具有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的共同特征?
1.以大陆法系的六法体系为基础,其立法吸收了美国法原则和制度的成份,判例在司法实践中的作用受到重视。 2.以三权分立原则确立了以议会为核心的责任内阁制 3.天皇成为虚君,赋予公民较广泛的民主自由权利,在形式上确认了“国民主权”原则 4.参照美国模式对司法制度进行了重大改革;改革了法院的组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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