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A国、B国取得的所得应当补缴的个人所得税合计为( )元。
中国公民张某,2014年取得以下收入:
(1)2014年4月1起开始承包甲企业,并拥有所有权,承包经营期限9个月。当年取得承包所得60000元,另外张某每月还从该企业领取工资2500元;
(2)1月份购入某种债券1000份,每份买入价15元,支付相关税费共计200元。6月份将买入的债券一次性卖出,每份卖出价18元,支付卖出债券的税费共计150元;
(3)通过拍卖行将一幅珍藏多年的名人字画拍卖,取得收入80000元,不能提供准确的财产原值凭证;
(4)从A国取得股息所得(税前)折合人民币8000元,已在A国缴纳个人所得税400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
计算张某承包甲企业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中国公民张某,2014年取得以下收入:
(1)2014年4月1起开始承包甲企业,并拥有所有权,承包经营期限9个月。当年取得承包所得60000元,另外张某每月还从该企业领取工资2500元;
(2)1月份购入某种债券1000份,每份买入价15元,支付相关税费共计200元。6月份将买入的债券一次性卖出,每份卖出价18元,支付卖出债券的税费共计150元;
(3)通过拍卖行将一幅珍藏多年的名人字画拍卖,取得收入80000元,不能提供准确的财产原值凭证;
(4)从A国取得股息所得(税前)折合人民币8000元,已在A国缴纳个人所得税400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
计算从A国取得的所得在我国应当补缴的个人所得税。 计算题:
某境内甲居民企业2010年取得境内所得200万元,从A国取得税后收益49万元(已按照当地规定按照30%的税率缴纳了所得税);另从A国取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8万元(税前),按照当地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2万元。从设在B国的分支机构取得生产经营所得60万元(税前)。
甲企业2011年取得境内所得180万元,从A国取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90万元,A国规定该项所得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0%;B国的丙分支机构取得生产经营所得40万元(税前)。
已知:B国生产经营所得的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15%。
要求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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