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权。
(1)立法监督。立法监督(主要指宪法监督)是对监督对象的行为是否违反宪法、违反法律进行的监督活动。 (2)司法监督。司法监督是指人民代舞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对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在司法工作中是否遵守法律法规的监督。 (3)行政监督。行政监督是对国家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廉洁行政、高效行政情况的监督,对行政行为中是否存在违法和越权的行为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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