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对加班的看法?
加班作为特殊情况下完成工作的非常规工作方法,国家在劳动法中作了相应的规定,但具体问题要具体分析,我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正看待。
第一,分析加班的原因。个人由于个人的原因,使本来应该在上班时间内就该完成的工作没有做完,那么加班责无旁贷。单位由于一些特殊的原因要临时加班的,可以进行加班,不过要和职工说清楚。
第二,要分清行业的特点,有的行业由于本行业的特点必须采取加班这种方式。公务员为了完成临时性、重大性工作任务,处理应急性突发性事件,业余时间执法监督检查,组织大型活动等都会出现加班情况。
第三,加班的时间、频率要符合国家劳动法的规定,确实保障职工的身心健康。
第四,加班要给予一定的物质补贴,必要时要对加班人员安排休息时间,这样才能调动职工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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