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中国内地与香港发展经贸关系应遵循的方针与政策。
1、根据“一国两制”方针和《基本法》的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将保持现行体制,保持自由港地位,继续实行自由贸易政策,保障货物、无形资产和资本的自由流动。在经贸领域享有高度自治的行政管理权,自行制定、实施经济和贸易法律、政策和行政措施。
2、根据“一国两制”的方针,内地同香港经贸关系的性质,是中国主体同其单独关税区之间的贸易关系,视为对外贸易关系处理,并遵循互不隶属、互不干预、互不替代的原则。
3、根据“一国两制”的方针,两地贸易往来继续遵循国际贸易活动的规则和惯例,两地间出现的经济合同纠纷制裁,参照国际惯例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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