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罗马在政治、法律方面的成就有哪些?
(一)、古罗马的政治体制的演变:君主制——贵族共和制——帝制
这种演变是历史发展的必然。
古罗马建国初实行君主制,公元前6世纪末实行贵族共和制,由执政管、元老院、公民大会、平民保民官组成。随着古罗马领土扩张,罗马从贵族共和制走向帝制,公元前27年屋大维建立元首制(实质:披着共和外衣的君主专制),公元3世纪,戴克里先实行公开君主制
(二)、罗马法的演变:罗马法是世界史上内容最丰富、体系最完善、对后世影响最广泛的古代法律。以《十二铜表法》为开端、《查士丁尼民法大全》为总结的罗马法,是罗马政治文明中最伟大的成就。
1、从习惯法到成文法:
公元前5世纪中期,由贵族组成的十人委员会制定的法律,镌刻于十二块铜表上发表,称为《十二铜表法》,是古罗马的第一部成文法典,标志着罗马成文法的诞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贵族特权,保护了平民利益。
2、从公民法到万民法:
公元前3世纪中期之前,罗马法律的适用范围仅限于罗马公民,用来调整罗马公民之间的关系,被称为公民法,具有明显的狭隘性。随着罗马的对外扩张,逐渐演变成为适用于罗马统治范围内一切自由民的法律,称为“万民法”。
3、自然法:
共和国晚期的著名政治学家和法学家西塞罗提出自然法,自然法不是具体的法律条文,而是一种法律观念。这种人类自然平等的思想史对罗马法律实践的理论概括与升华,标志着罗马法学的高度成熟。
4、从零散到形成完整体系:
查士丁尼一世在位时,成立专门的委员会编纂罗马法,形成了法律汇编,即最后的《查士丁尼法典》,也叫《民法大全》。标志着罗马法已经发展到完备阶段。
罗马法是欧洲历史上最早的一套系统比较完备的法律体系,是近现代欧洲大陆法系的基础;为资产阶级战胜教会和世俗的封建势力提供了理论武器;为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和巩固提供了现成的法律形式。另外,它所蕴含的人人平等、公正之上的法律观念,具有超越时间、地域与民族的永恒价值。但是,罗马法是维护奴隶主阶级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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