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给定资料】 1.2011年11月16日9时15分,Z县L镇西街道班门口,发生了一起重大交通事故。一辆向东行驶的运煤货车,与一辆向西行驶的榆林子镇“小博士”幼儿园核载9人,但实际载有64人的校车相撞。事故已造成21人死亡,44人受伤。 据调查,事故发生时,校车驾驶员安全意识淡薄,左道逆行,同时两车都是超速行驶,其中幼儿园校车在限速每小时60公里的情况下,时速达80公里;幼儿园存在私改车辆问题,其将9座车辆改为无座,车中孩子一部分用小板凳坐着,一部分站着。 该市委宣传部J称,发生如此惨重的交通事故,相关部门是免不了责任的。“‘小博士’幼儿园校车长期超载行驶,作为监管部门难道没有发现?这显然是说不过去的。交警部门主管人目前已经停职接受调查。”J说,除了交警部门外,教育部门在管理上也有监督不力的现象存在。“正因为这样,Z县教育局局长及Z县分管副县长也受到问责,停职接受调查。” 网友“东风破”:2011年1月,X市的一辆客车与一辆三轮校车相撞,造成14名小学生死亡;5月,H县某幼儿园使用报废无牌车辆接送孩子,致使一名6岁女童身亡……校车安全,不容忽视啊。 网友“爱谁谁”:2010年7月1日,国家《专用小学生校车安全技术条件》正式实施,明确了专用小学生校车的安全要求。但是直到现在,仍有大量的接送学生车辆不符合“校车标准”,有的是农用三轮车,有的是面包车,有的是报废的普通客车。这些车辆本身不是专门为接送学生而设计,从安全性能上来说,远远不能保护自我防护能力较弱的学生。 2.国务院法制办于2011年12月11日公布《校车安全条例(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规定校车享有“路权优先”等三项优先权。 频频出现的校车事故表明,绝大多数校车事故发生在农村老少边穷等欠发达地区。而这些地区首先要解决的并不是校车上路的“路权优先”问题,而是有无校车的问题。 让广大中小城市与农村地区的孩子都能坐上安全的校车,看起来很难,因为一来学生们可能居住分散,二来很多地方认为财政困难,买不起校车。可据教育部的统计,如果在全国范围内的学前和义务教育阶段购买校车,政府需要投入3000亿的预算,加上一年的运行、维护费用为1500亿,一共4500亿元。这笔钱看似很多,但相对于动辄年底突击花费几万亿元的财政来说,这显然不是问题。 前几年就开始主动探索校车运营模式的浙江省德清县就采取了政府财政统一购买校车、财政拨款转向用于校车运营、教育部门负责监管,委托第三方公司负责运营的模式,对于校车的资金投入、监管、运营等环节职责划分比较清楚,被视为国内校车运营的成功“样板”。 3.2011年9月1日,辽宁省沈阳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沈阳市义务教育条例》。该《条例》要求,对校车安全负有监管职能的部门,实施校车实名制管理制度。 据介绍,沈阳市农村现有学校302所,开通校车的学校215所,目前农村校车为1709辆,由于地域等原因,30%左右的车辆需往返一次,50%左右的车辆需往返2到3次,20%的车辆需往返3到4次,即使这样,还有7000余名学生无校车可坐。 W代表认为,近几年,随着农村中小学布局的调整撤并,城市中小学择校生增加,中小学生上学路远的矛盾凸显,校车随之产生,这是义务教育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是学校教育的延续。要搞好义务教育,必须解决校车的问题。W代表建议,沈阳可以成立校车管理中心,并纳入政府公共服务体系,统一管理收费。另外,政府对校车要严加监管,选用质量好的车,雇用驾龄长、技术高的司机,车辆、人员要上保险,以保障学生的安全。 Z代表认为,校车安全问题,除了注意车辆本身的质量,还要重视对校车的监管问题。校车究竟该由谁管,教育主管部门、交通部门,还是公安部门?目前,交通、公安、教育等多部门都负有监管职能,但又各自为政,组织协调存在实际困难。 F代表主张,从法律上保证校车在行驶中应享有某些“特权”,比如“校车可借用公交专用车道通行”、“机动车行驶中遇校车或者中小学、幼儿园学生上下校车应当让行”等,要逐渐使国民认识到校车与消防车、救护车等一样,享有优先通行权。 【问题】 针对给定资料中存在的校车安全问题,请你提出解决该问题的建议。 要求:所提建议具体,有针对性、切实可行。不超过25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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