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单项交易观和两项交易观会计处理有何不同
单项交易观认为应将外币交易的发生和以后结算视为一笔交易的两个阶段,该交易只有在清偿有关的应收、应付外币账款后才算完成,在这个过程中,由于汇率变动而产生的折合为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应调整该项交易的成本或收入。
按照这种观点,购货付款或销货收款是一体,结算时产生汇兑损益源于以往发生交易业务,故应追溯调整以前原业务涉及的成本或收入等账户,不单独确认当期损益。
两项交易观认为外币交易的发生和结算应作为两项相互独立的交易处理,该交易在结算时由于汇率变动而产生的折合成记账本位币的差额,不应调整原来的成本或收入,而应作为当期损益的一个明细账户或单独设立“汇兑损益”账户进行反映。
在这种观点下,对于已实现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但对于未实现的汇兑损益又有两种处理方法:一种是当期确认法,另一种是递延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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