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某以请客为名用酒将高某灌醉,然后扶高某到一偏僻无人处,将高某的钱包(内有人民币5 000元)拿走。张某的行为构成( )。
某校初中班主任吴老师在批改作业时,发现学生高某的作业本中夹了一封写有XXX收的信件。吴老师顺便拆封阅读了此信。这是高某写给一位女同学的求爱信,吴老师看了十分生气,后在班会上宣读了此信,同时对高某提出了批评。次日高某在家留了一张字条后离家出走。高某家长找到昊老师理论并要求将高某找回。吴老师解释说:“我作为教师,对学生进行教育和管理是我的职责,我批评高某是为了教育和爱护他。他是从家中出走的,与我的工作没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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