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评估设备系A企业拟单独对外转让的一台于1997年4月10日从国外进口的大型设备。评估人员通过查询设备进口合同及有关账簿了解到,该设备进口时的CIF(到岸价)为22万美元,当年A企业为关税及进口环节税免税企业。银行手续费及代理费等约占设备CIF的10%,国内运杂费约占设备CIF的5%,安装调试费约占设备CIF的20%,当时的人民币与美元的比价为8.3∶1。评估人员经进一步调查得知以下资料: (1)被评估设备的现时FOB(离岸价)为18万美元,境外运杂费及保险费为设备FOB的6%,现行关税税率为20%,增值税税率为17%,银行手续费及代理费占设备CIF的10%,国内运杂费约占设备CIF的5%,安装调试费约占设备CIF的20%,现行人民币与美元的比价仍为8.3∶1。 (2)被评估设备从1997年4月开始投入使用,在不停产的情况下,于1999年4月对该设备做了一定的技术改造,投资15万元人民币给设备增添了一个深加工配套装置。该设备使用到2001年4月时,由于操作上的原因造成该设备传动齿轮严重受损,导致设备停产至评估基准日。经有关技术人员检测认定该设备更换传动齿轮后仍能继续使用10年,损坏的传动齿轮的价值约占设备重置成本的2%,传动齿轮的现行购买价格为5万元人民币,调换费用约2万元人民币。 (3)从1997年4月到2002年4月国内设备类价格没有明显变化,设备生产国设备类价格指数有所下降但具体情况无法查询。 (4)假设潜在买主只限于设备所在地投资者。 (5)评估基准日A企业为关税及进口环节税正常纳税企业。 要求: (1)试评估该设备于2002年4月10日(评估基准日)的变现价值。 (2)计算过程要求:计算过程的小数点后保留3位,计算结果保留到个位,小数点后四舍五入。 (3)评估结论说明要求:需说明评估结论是否有约束条件。需说明评估报告阅读及使用人在理解和使用评估结果时应注意的问题。
被评估对象为甲企业于2005年12月31日购入的一台设备,该设备生产能力为年产产品100万件,设计使用年限为10年,当时的设备价格为120万元,甲企业在购入该设备后一直未将该设备安装使用,并使设备保持在全新状态,评估基准日为2008年12月31日。
评估人员经调查获知,目前该种设备已经改型,与改型后的设备相比,被评估设备在设计生产能力相同的条件下,需要增加操作工人2人,在达到设计生产能力的条件下每年增加设备运转能耗费4万元,同时,由于该设备生产的产品市场需求下降,要使产品不积压,每年只能生产80万件,经调查,根据有关规定,该种设备自投入使用之日起,10年必须报废,该类设备的规模经济效益指数为0.8,评估基准日之前5年内,该设备的价格指数每年递增4%,行业内操作工人的平均人工费用为每人每月1200元(含工资、保险费、福利费),行业适用折现率为10%,企业正常纳税,所得税税率是25%。
求该设备于评估基准日的评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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