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贯彻教育督导的原则?
(1)法制性原则。指督导活动必须遵循依法治教的原则来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教育活动。贯彻这一原则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以贯彻教育政策、法规作为督导的出发点和主要依据;
第二,督导行为要与现阶段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要求相结合;
(2)客观性原则。客观性原则是指在进行教育督导时,必须具有客观、实事求是的态度,公正、准确地反应被督对象的性状和特征。贯彻客观性原则应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坚持实事求是的态度和公正的立场;
第二,督导要做到全面、准确;
第三,要有科学的督导技术和方法。
(3)可行性原则。是指教育督导必须从国家队教育的要求以及被督导对象工作的实际情况出发,在设计督导方案、制定督导指标体系、确定督导标准和实施督导活动等各个环节中,都要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使督导工作切实可行,具有符合实践要求的可操作性。贯彻可行性原则应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对督导的总体要求要切合实际;
第二,督导评估指标要简明不失其关键、全面不失其重点;
第三,督导的标准要有可达性和鉴别力;
第四,督导的方法要简便易行,具有可操作性。
(4)效用性原则。是指教育督导必须针对实际存在的问题,充分利用督导的导向、激励作用,以促进实际问题的解决。贯彻效用性原则应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督导应针对实际存在问题;
第二,督导要有较高的信度和效度。
(5)激励性原则。指在督导过程中,督导组织者和督导人员要注意最大程度地调动各个方面的积极性。
第一,督导活动本身要具有激励性;
第二,体现民主的精神;
第三,督导活动应该促进被督者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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