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装饰公司承接了哈尔滨某四星级酒店工程(含精装修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一: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中,屋面防水材料选型采用APP改性沥青防水卷材;在屋顶坡度18%的斜屋面上采用平行屋脊方向铺贴;防水保护层采用细石混凝土,并留设分隔缝,分隔缝间距纵向6m、横向8m。监理审查时认为存在不妥,退回修改。 事件二:装饰装修材料进场,有乳胶漆、花岗石、软包布、人造木板、地毯、粘结剂等。监理工程师要求按《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10(2013版)要求对必须复验的材料进行见证取样复试。 事件三:外立面幕墙验收时,监理对幕墙的封口安装等工序进行了旁站验收。 事件四:为保证装饰装修工程细部接口的质量,监理提出应对该工程可能产生裂缝的以下部位进行预防控制: (1)石膏板墙与水泥砂浆墙面做涂饰,此两种不同材料墙体相接; (2)木质窗帘盒与涂料墙面接口处; (3)门套木线与涂料墙面接口处; (4)木饰天花阴角线与涂料墙面接口处。 事件五:工程竣工后,进行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检测结果不达标,监理下达整改通知,经整改后再次检测,达到相关要求,同意予以验收。 指出事件一中不妥之处,并给出理由。
某工程建设单位按公开招投标确定了施工总承包和监理单位,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1:监理人员在审核图纸时发现某涵洞上覆盖土层厚度不满足规范要求;
事件2:总承包单位经建设单位同意将桥梁桩基工程分包,监理人员巡视时发现某根桩质量有问题;
事件3:按合同约定,由建设单位供应的防水材料经试验存在质量问题,造成某涵洞返工。
试分析事件中的责任和处理程序。
背景:某施工单位作为总承包商,承接某写字楼工程,地上6层,地下l层,地上混合结构。合同规定该工程的开工日期为2011年4月1日,竣工日期为2012年4月25日。工程所在地6月15日~9月15日为雨期施工。施工单位向监理单位报送了该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事件:
事件一:施工单位向监理单位报送了该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中明确了质量、进度、成本、安全等四项管理目标,建设单位认为不妥。
事件二:施工单位向监理单位报送了该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中,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包括了:①工程施工场地状况;②拟建建(构)筑物的位置、轮廓尺寸、层数等;③工程施工现场的加工设施、存贮设施、办公和生活用房等的位置和面积等内容。监理单位认为内容不全。
事件三:2011年6月15日工程开始进入主体施工,项目部采取了雨期施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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