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发明专利授权公告的权利要求书如下: “1.一种发动机,其特征为a+b。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发动机,还包括特征c。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发动机,还包括特征d。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发动机,还包括特征e。” 在无效宣告程序中,下列哪种修改方式是被允许的?()
A、将权利要求1修改为“一种发动机,其特征为a、b和d”,删除其他权利要求
B、权利要求1未作修改,将权利要求2修改为“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发动机,还包括特征c和e”
C、将权利要求1修改为“一种发动机,其特征为a、b和e”,删除其他权利要求
D、将权利要求1修改为“一种发动机,其特征为a、b和f”,特征f在原说明书中有明确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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