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是多边程序救济,我国的反倾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是国内程序救济
B、在国内程序中,当事人是原调查的利害关系方,而在多边程序中当事人是出口国政府和进口国政府
C、在国内程序中,申诉对象是商务部作出的反倾销决定或采取的措施,在多边程序中申诉对象是主管机关作出的决定或措施、复审法院作出的裁决、立法本身
D、国内程序中据以判断主管机关的决定是否合法的依据是进口国国内法,而在多边程序中审查成员国措施的依据是世界贸易组织的相关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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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
试题解析
所谓国内程序救济,即对商务部关于是否采取反倾销措施的行政决定或反倾销措施不服,可以启动的行政复议程序或行政诉讼程序,而多边程序救济则指产品的出口商或生产商通过其政府,对这些贸易措施通过世界贸易组织的多边争端解决程序进行审查。这两种程序有诸多不同之处,除了ABCD四项不同外,还包括:(1)处理争议的程序不同。在国内程序中遵循的是进口国的行政复议法或诉讼程序法,而在多边程序中遵循的是世界贸易组织的争端解决规则和程序以及相关协议规定的特殊或额外的规则与程序。(2)复议、审判机构不同。在国内程序中,进行复议、审判的机构,或者是原调查机构,或者是具有管辖权的法院,而在多边程序中审判机构是争端解决机构,具体说是专家组和上诉机构。(3)救济结果不同。在国内程序中如果主管机关的裁定被裁决违反了国内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直接撤销或修改相关措施,而在多边程序中,争端解决机构只能建议进口成员政府使其措施与世界贸易组织规则相一致,而不能直接撤销或修改相关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