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说明政府、非营利组织和社区民众在社区管理中的角色。
第一,政府是社区管理中的组织者。政府具有其他一切社会组织不可替代的管理责任,掌握丰富的社会资源,是社区管理的组织者。在社区管理的运行中,政府承担着宏观指导、协调、规划的职能。政府一方面要按照公平性原则,通过一定手段合理分配社会资源,提供社区服务,以满足社区居民对社区经济、社区卫生、社区服务、社区医疗、社区治安等多方面的要求,另一方面需要从国家政治的角度,组织引导社区居民,确保社区居民的各项政治权利的行使。一般来说,政府对社区的参与或控制以及政府关于社区的公共政策、发展规划决定了其社区管理模式有美国的民主管理、政府资助模式、英国的以政策计划市场模式、新加坡的以政府干预模式、澳大利亚的政府半放权模式、日本的政府简介管理模式。
第二,非营利组织是社区管理的提供者。非营利组织是不以营利为目的、主动承担社会公共服务的社区中介组织,在社区发展中起到重要作用,既是社区服务和福利的提供者,又是社区经济的助燃器和催化器。社区非营利组织在沟通政府与民众之间的联系、缓解社会冲突方面起着重要的润滑剂作用。
第三,社会民众是社区管理的参与者。随着社区运动和公民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国家意识到,要实现社区的可持续发展,单靠政府和第三部门的推动是不行的。社区发展的主体是广大的民众,离开了社区民众的支持和参与,社区发展就失去了群众基础,就没有生命力。
所以,要特别关注社区居民的需求,以利益机制为驱动,激发民众深层的社区参与精神,激发其政治心理的转向和回应,重新唤起民众的激情,培养其民主参与意识和自治精神,锻炼其组织和参与能力,才能从根本上确保社区的可持续发展、平衡发展,以及合法合理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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