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题库 / [问答题]有一份CIF合同,出售可可共15吨,卖方的答案

有一份CIF合同,出售可可共15吨,卖方投保了一切险,自巴西内陆卖方仓库至美国费城的买方仓库为止。后来货物从卖方仓库运往码头装船的途中,发生了承保范围内的风险损失。当美国买方凭卖方转让的保险单向保险公司要求赔偿时,保险公司以买方在当时对货物没有保险利益为由,拒绝赔偿。试问:在上述情况下, 买方有没有权利凭受让的保险单向保险公司索赔?为什么?

问答题
2023-03-10 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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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
(1)买方有权利凭受让的保险单向保险公司索赔;
(2)在CIF条件下,卖方以自己的名义投保海上货运保险,当货物越过船舷后,卖方以背书的方式将保险单的权利转移给买方。因此,货物自发货人仓库运出至越过船舷以前,这一段时间发生的损失,除了卖方可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之外,买方也可凭背书转让的保险单向保险人索赔,亦即在CIF条件下,买方可按仓至仓的原则对全程运输中的损失享有向保险人索赔的权利。

试题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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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公司出口一批商品到美国某港口,CFR价总金额为1000美元,现买方要求改报CIF价格,投保一切险,加保战争险,保险加成率为10%,已知该货物一切险保险费率为0.6%,战争险保险费率为0.06%。求(1)CIF的报价(2)保险金额
根据CIF价格条件有关卖方责任的规定,卖方必须向信誉卓著的保险人投保平安险或水渍险。投保金额为CIF价格加()的利润加成。
根据CIF价格条件有关卖方责任的规定,卖方必须向信誉卓著的保险人投保平安险或水渍险,保险金额应包括CIF价另加()%的加成。
CIF术语下,卖方投保的保险金额应按CIF价加10%,并以合同货币投保。()
我某进出口公司以CIF条件进口货物一批,合同中的保险条款规定:“由卖方按发票金额的130%投保一切险。”卖方在货物装运完毕以后,已凭结汇单据向买方收取了货款,而货物在运输途中遇险导致全部灭失。当买方凭保险单向保险公司要求赔付时,卖方却提出,超出发票金额20%的赔付部分,应该是买卖双方各得一半。问:卖方的要求是否合理?为什么?

我某进出口公司以CIF条件进口货物一批,合同中的保险条款规定:“由卖方按发票金额的130%投保一切险。”
卖方在货物装运完毕以后,已凭结汇单据向买方收取了货款,而货物在运输途中遇险导致全部灭失。
当买方凭保险单向保险公司要求赔付时,卖方却提出,超出发票金额20%的赔付部分,应该是买卖双方各得一半。
问:卖方的要求是否合理?为什么?

某进出口公司以CIF汉堡向英国某客商出售供应圣诞节的应节杏仁一批,由于该商品的季节性较强,买卖双方在合同中规定:买方须于9月底以前将信用证开抵卖方,卖方保证不迟于12月5日将货物交付买方,否则,买方有权撤销合同。如卖方已结汇,卖方需将货款退还买方。问:该合同是否还属于CIF合同,为什么?
某进出口公司以CIF汉堡向英国某客商出售供应圣诞节的应节杏仁一批,由于该商品的季节性较强,买卖双方在合同规定中规定:买方须于9月底以前将信用证开抵卖方,卖方保证不迟于12月5日将货物运抵汉堡,否则,买方有权撤销合同。如卖方已结汇,卖方须将货款退还买方。该合同是否还属于CIF合同?为什么?
有一份出售一级大米300吨的合同,按FOB条件成交,装船时经公主人检验,符合合同规定的品质条件,卖方在装船后已及时发出装船通知,但航行途中,由于海浪过大,大米被海水浸泡,品质受到影响,当货物到达目的港时,只能按三级大米的价格出售,因而买方要求卖方赔偿损失。试问:在上述情况下卖方对该项损失应否负责?
非洲某商人(卖方)曾按CIF波士顿港向美国某商人(买方)出售一批货物,卖方投保了一切险。该批货物从卖方仑库运至码头装船以前,发生了承保范围内的风险损失。当买方凭卖方转让的保险单向保险公司索赔时,保险公司以买方在货物受损时对该批货物没有保险利益为由,拒绝赔偿,双方因此引起争议。你认为,保险公司拒绝赔偿是否有理?试具体分析说明。
有一份CIF合同,出售可可共15吨,卖方投保了一切险,自巴西内陆卖方仓库至美国费城的买方仓库为止。后来货物从卖方仓库运往码头装船的途中,发生了承保范围内的风险损失。当美国买方凭卖方转让的保险单向保险公司要求赔偿时,保险公司以买方在当时对货物没有保险利益为由,拒绝赔偿。试问:在上述情况下, 买方有没有权利凭受让的保险单向保险公司索赔?为什么?
一份CIF合同,出售大米50吨,卖方在装船前投保了一切险加战争险,自南美内陆仓库起,直至英国伦敦的买方仓库为止。货物从卖方仓库运往码头装运途中,发生了承保范围内的货物损失。当卖方凭保险单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时,保险公司以货物未装运,货物损失不再承保范围内为由,拒绝给予赔偿。问:在上述情况下,卖方有无权利向保险公司索赔?为什么?
相关题目
合同或信用证没有规定投保加成率,根据《UCP500》的规定,卖方可在CIF总值的基础上( )投保。
根据《INCOTERMS2000》,以CIF贸易术语成交合同,如果买卖双方无其他约定,卖方可以向保险公司投保()。?
某公司与外商签订了一份出口某商品的合同,合同中规定的出口数量为500吨。在溢短装条款中规定,允许卖方交货的数量可增减5%,但未对多交部分货物如何作价给予规定。卖方依合约规定多交了20吨,根据《公约》的规定,此20吨应按()作价。
按CIF术语成交,卖方一般情况下只投保最低险别及战争险。()

我国以CIF术语向美国出口一批货物,货物交运前卖方及时投保了一切险和战争险,货物在马六甲海峡附件遭遇海盗抢劫,部分货物被抢走。
试分析说明:

有一份CIF合同规定:在货物到达目的港时凭装运单据支付现金。合同订立后一个月,货物出运,但由于运输途中遇险不能到达目的港。当卖方持提单等装运单据要求买方付款时,买方以货物不能到达目的港为由拒绝接受单据和付款。但卖方认为他已经按照合同规定的条件投保,买方应该接受符合合同规定的单据并支付货款。
问:买方是否有权拒绝支付货款?

CIF价格条件的卖方不负责投保()。
卖方利益险是供我国()为保障自身的利益而投保的独立险别。
CIF术语下,卖方投保的保险金额应按CIF价加10%,并以合同货币投保。()
按CIf价格成交的出口合同,卖方应在()向保险公司办理投保手续。
按照《INCOTERMS2000》,CIF贸易术证条件下,卖方最低应负责投保的险别是()。
贸易合同保险条款中,由卖方按发票金额的()投保水渍险加保串味险和包转破裂险,包括目的港()期限。
贸易合同保险条款中,由卖方按发票金额的110%投保水渍险加保串味险和包装破裂险,包括目的港()期限。
买卖双方以CIF条件成交,若双方在洽商合同时未规定具体的险别,则卖方投保时只有投保最低限度险别的义务。
合同或信用证没有规定投保加成率,根据《UCP600》的规定,卖方可在CIF总值的基础上()投保。
CIF贸易术语中卖方必须办理一切险。
根据下列材料回答{TSE}题。美国公司与中国公司签订了一份小麦买卖合同,由卖方出售小麦1000公吨给买方。装船时,卖方将出售给买方的小麦与卖给他人的小麦混装,共3000公吨。卖方准备在货物运抵目的港后,再由船舶公司分拨1000公吨给买方。但运输船在海上遇高温使小麦发生变质,共计损失1200公吨,其余1800公吨得以安全到港。卖方告知买方:其购买的1000公吨小麦变质,损失自负。买方诉至中国法院要求卖方继续对10(30公吨小麦履约,并赔偿损失。中国和美国均是《联合国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缔约国,双方小麦的买卖合同没有明确合同的适用法但是约定了“Incoterm⑩2010CIF天津”。 关于合同的卖方和买方的表示正确的是()。
根据下列材料回答{TSE}题。美国公司与中国公司签订了一份小麦买卖合同,由卖方出售小麦1000公吨给买方。装船时,卖方将出售给买方的小麦与卖给他人的小麦混装,共3000公吨。卖方准备在货物运抵目的港后,再由船舶公司分拨1000公吨给买方。但运输船在海上遇高温使小麦发生变质,共计损失1200公吨,其余1800公吨得以安全到港。卖方告知买方:其购买的1000公吨小麦变质,损失自负。买方诉至中国法院要求卖方继续对10(30公吨小麦履约,并赔偿损失。中国和美国均是《联合国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缔约国,双方小麦的买卖合同没有明确合同的适用法但是约定了“Incoterm⑩2010CIF天津”。 法院处理小麦的买卖合同中风险是否转移的适用法是()。
根据下列材料回答{TSE}题。美国公司与中国公司签订了一份小麦买卖合同,由卖方出售小麦1000公吨给买方。装船时,卖方将出售给买方的小麦与卖给他人的小麦混装,共3000公吨。卖方准备在货物运抵目的港后,再由船舶公司分拨1000公吨给买方。但运输船在海上遇高温使小麦发生变质,共计损失1200公吨,其余1800公吨得以安全到港。卖方告知买方:其购买的1000公吨小麦变质,损失自负。买方诉至中国法院要求卖方继续对10(30公吨小麦履约,并赔偿损失。中国和美国均是《联合国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缔约国,双方小麦的买卖合同没有明确合同的适用法但是约定了“Incoterm⑩2010CIF天津”。 法院处理小麦的买卖合同是否成立的适用法是()。
根据下列材料回答{TSE}题。美国公司与中国公司签订了一份小麦买卖合同,由卖方出售小麦1000公吨给买方。装船时,卖方将出售给买方的小麦与卖给他人的小麦混装,共3000公吨。卖方准备在货物运抵目的港后,再由船舶公司分拨1000公吨给买方。但运输船在海上遇高温使小麦发生变质,共计损失1200公吨,其余1800公吨得以安全到港。卖方告知买方:其购买的1000公吨小麦变质,损失自负。买方诉至中国法院要求卖方继续对10(30公吨小麦履约,并赔偿损失。中国和美国均是《联合国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缔约国,双方小麦的买卖合同没有明确合同的适用法但是约定了“Incoterm⑩2010CIF天津”。 对于航程中损失的小麦风险由谁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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