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形下,可以中止工伤认定?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工伤认定: (1)需要以有关部门对相应事故的结论为依据,而有关部门尚未作出结论的; (2)由于不可抗力导致工伤认定难以进行的;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需要中止的情形。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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