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2×16年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35500万元,期初发行在外普通股股数10000万股,年内普通股股数未发生变化。2×15年1月1日按每份面值100元发行了100万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格为10000万元,无发行费用。该债券期限为3年,票面年利率为6%,利息每年12月31日支付。债券发行一年后可转换为普通股,2×16年度该债券尚未转换。转股价格为每股10元,即每100元债券可转换为10股面值为1元的普通股。债券利息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所得税税率为25%。假设不具备转换选择权的类似债券的市场利率为9%,已知(P/A,9%,3)=2.5313,(P/F,9%,3)=0.7722。甲公司2×16年度稀释每股收益为()元/股。
甲公司为境内上市公司, 2017年甲公司涉及普通股股数有关交易或事项如下:(1)年初发行在外普通股25000万股;(2)3月1日发行普通股2000万股;(3)5月5日,回购普通股800万股;(4)5月30日注销库存股800万股,下列各项中,不会影响甲公司2017年度基本每股收益金额的是( )
甲公司为上市公司,2011年1月1日发行在外的普通股为15000万股。2011年,甲公司发生以下与权益性工具相关的交易或事项:
(1)4月1日,定向增发6000万股普通股作为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对价,于当日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
(2)7月1日,根据股东大会决议,以2011年6月30日股份为基础分派股票股利,每10股送2股;
(3)10月1日,根据经批准的股权激励计划,授予高级管理人员3000万份股票期权,每一份期权行权时可按5元的价格购买甲公司的1股普通股;
(4)甲公司2011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普通股平均市价为每股10元,2011年度合并净利润为12600万元,其中归属于甲公司普通股股东的部分为11700万元。
甲公司为上市公司,2011年1月1日发行在外的普通股为15000万股。2011年,甲公司发生以下与权益性工具相关的交易或事项:
(1)4月1日,定向增发6000万股普通股作为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对价,于当日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
(2)7月1日,根据股东大会决议,以2011年6月30日股份为基础分派股票股利,每10股送2股;
(3)10月1日,根据经批准的股权激励计划,授予高级管理人员3000万份股票期权,每一份期权行权时可按5元的价格购买甲公司的1股普通股;
(4)甲公司2011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普通股平均市价为每股10元,2011年度合并净利润为12600万元,其中归属于甲公司普通股股东的部分为11700万元。
甲公司20×0年1月1日发行在外的普通股为27000万股,20×0年度实现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18000万元,普通股平均市价为每股10元。20×0年度,甲公司发生的与其权益性工具相关的交易或事项如下:
(1)4月20日,宣告发放股票股利,以年初发行在外普通股股数为基础每10股送1股,除权日为5月1日。
(2)7月1日,根据经批准的股权激励计划,授予高管人员6000万份股票期权。每份期权行权时按4元的价格购买甲公司1股普通股,行权日为20×1年8月1日。
(3)12月1日,甲公司按高价回购普通股6000万股,以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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