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作为上市公司,欲对目标公司乙公司实施收购行为,根据预测分析,得到并购重组后乙公司未来8年的增量自由现金流量的现值为1000万元,8年后以后每年的增量自由现金流量均为600万元,折现率为10%,乙公司的负债总额为2000万元,则乙公司的预计总体价值为()万元。[已知:(P/F,10%,8)=0.4632]
2011年3月25日,甲公司通过协议方式收购股票上市的乙公司3.5%的股份。同日,甲公司的关联企业丙公司和丁公司分别持有乙公司股份的1.3%和1.2%。此后,甲公司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继续收购乙公司的股份,直至3月28日,甲公司才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书面报告并作出公告,公告其所持乙公司股份比例超过5%。此时,甲、丙、丁三家共持有乙公司的股份数已达到11%。要求:根据以上事实和有关规定,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1)按照《证券法》的规定,在3月25日后,甲公司继续收购的行为是否合法?说明理由。
(2)假如甲公司持乙公司股份比例超过30%后继续收购,并向乙公司的股东发出收购要约。在要约有效期内,乙公司被其担保公司A公司诉至人民法院,那么甲公司能否撤回其收购要约?说明理由。
(3)假如甲公司以乙公司被起诉为由,对乙公司的股东B公司持有的股票以要约中规定价格的70%压价收购,这种做法是否正确?说明理由。
甲公司、乙公司、丙公司于2013年3月31日共同出资设立丁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甲公司持有丁公司注册资本的39%,乙公司和丙公司各持有丁公司注册资本的31%和30%,丁公司为甲、乙、丙公司的合营企业。甲公司以其固定资产(厂房)出资,出资时该厂房的原价为3800万元,累计折旧为600万元,公允价值为4000万元,未计提减值准备;乙公司以一项无形资产作为出资,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原价为2800万元,累计摊销为520万元,公允价值为3000万元,未计提减值准备,乙公司另支付甲公司100万元现金;丙公司以3000万元的现金出资。假定甲公司投出厂房的尚可使用年限为10年,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无残值;乙公司投出无形资产的尚可使用年限为5年,采用直线法摊销,无残值。丁公司2013年度实现净利润1600万元。假定甲公司、乙公司均有子公司,各自都需要编制合并财务报表,不考虑增值税和所得税等相关税费的影响。
要求:
(1)编制甲公司2013年度个别财务报表中与长期股权投资有关的会计分录及2013年12月31日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的调整分录。
(2)编制乙公司2013年度个别财务报表中与长期股权投资有关的会计分录及2013年12月31日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的调整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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