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9年12月31日购入不需要安装的生产设备一台,当日投入使用。该设备价款为36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61.2万元,预计使用寿命为5年,预计净残值为零,采用年数总和法计提折旧。该设备2010年应计提的折旧为( )万元。
甲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012年5月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格为500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8500万元,该批商品的销售成本为26000万元,商品已发出,货款尚未收到,协议约定在10月31日之前有权退还该批商品。假定甲公司根据过去的经验,估计该批健身器材退货率约为12%;健身器材发出时纳税义务已经发生;实际发生销售退回时取得税务机关开具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要求:
(1)编制甲公司上述业务5月份的会计处理。
(2)如果2012年10月31日实际发生销售退货率为10%,编制退货时会计处理。
(3)如果2012年10月31日实际发生销售退货率为15%,编制退货时会计处理。
(答案中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综合题:甲公司和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7%,所得税均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适用的所得税税率均为25%。甲公司和乙公司有关资料如下:(1)甲公司2014年12月31日应收乙公司账款账面余额为10140万元,已提坏账准备1140万元。由于乙公司连年亏损,资金周转困难,不能偿付应于2014年12月31日前支付甲公司的应付账款。经双方协商,于2015年1月2日进行债务重组,并于当日办妥相关手续。乙公司用于抵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账面价值如下:甲公司减免扣除上述资产抵偿债务后剩余债务的60%,其余债务延期2年,每年年末按年利率2%收取利息,利息于半年末计提年末收取;实际年利率为2%。债务到期日为2016年12月31日,重组过程中甲公司未向乙公司支付任何款项。
(2)甲公司将债务重组中取得的上述对丙公司股票投资仍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2015年6月30日其公允价值为795万元,2015年12月31日其公允价值为700万元(跌幅较大且非暂时性)。2016年1月10日,甲公司将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对外出售,收到款项710万元存入银行。
(3)甲公司将债务重组中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按50年、采用直线法摊销,预计净残值为0。假定土地使用权的摊销方法、净残值和摊销年限均符合税法的规定。
(4)2015年10月1日,甲公司将上述土地使用权出租,作为投资性房地产核算,并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租赁期开始日的公允价值为6000万元。合同规定每季度租金为100万元,于每季度末收取。
(5)2015年12月31日,收到第一笔租金100万元,同日,上述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为6100万元。
(6)甲公司将债务重组中取得的库存商品仍作为库存商品核算。假定:(1)除特殊说明外,不考虑除增值税、所得税外其他税费的影响。(2)甲公司和乙公司每年6月30日和12月31日对外提供财务报告。
要求:(1)编制甲公司2015年1月2日债务重组业务的会计分录。
(2)编制乙公司2015年1月2日债务重组业务的会计分录。
(3)编制甲公司2015年6月30日、2015年12月31日和2016年1月10日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有关的会计分录。(4)计算甲公司2015年土地使用权摊销额,并编制会计分录。
(5)编制甲公司2015年10月1日投资性房地产转换、2015年12月31日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及收取租金的会计分录。
(6)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投资性房地产业务,编制甲公司2015年度与递延所得税有关的会计分录。
计算题:
甲公司和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使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
(1)甲公司2010年11月销售给乙公司一批产品,销售价格2000万元(不含增值税),销售成本1600万元,货款约定于当年12月31日收取。
(2)甲公司2010年12月25日接到乙公司通知,乙公司在验收物资时,发现该批产品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需要退货。甲公司希望通过协商解决问题,并与乙公司协商解决办法。
(3)甲公司2010年12月31日,尚未收到该货款,甲公司在编制2010年度资产负债表时,将该应收账款2340万元(包括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额)列示于资产负债表的“应收账款”项目内,甲公司按应收账款年末余额的5%计提坏账准备。
(4)2011年2月8日双方协商未成,甲公司收到乙公司通知,该批产品已经全部退回。甲公司于2011年2月10日收到退回的产品,并向乙公司开具增值税红色发票。
(5)已知:2010年财务报告于2011年3月31日批准报出,所得税汇算清缴日为4月30日;甲公司已经按照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甲公司计提的坏账准备不可以在税前扣除,除应收乙公司账款计提的坏账准备外,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甲公司所得税采用债务法核算,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在退货发生前,甲公司已计算2010年的应交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
要求:做出甲公司于2011年2月1日收到退货时的账务处理,并说明对2010年度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调整数。(不考虑现金流量表,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甲公司期末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计算,2008年10月1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销售合同,由甲公司于2009年2月1日向乙公司销售A产品10000台(要求为2008年生产的A产品),每台1.52万元,2008年12月31日甲公司库存A产品13000台,单位成本1.4万元,2008年12月31日的市场销售价格是1.4万元/台,预计销售税费为0.1万元/台。
甲公司于2009年2月1日向乙公司销售了A产品10000台,每台的实际售价为1.52万元/台,甲公司于2009年3月1日销售A产品100台,市场销售价格为1.3万元/台,货款均已收到。
甲公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率为17%,08年年初甲公司已为该批A产品计提跌价准备100万元。
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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