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向乙借款10万元,合同约定分三期偿还,第一期还款3万元,期限为2005年5月3日,第二期还款3万元,期限为2006年5月3日,第三期还款4万元,期限为2006年10月8日。时至2008年9月5日,甲要求乙还款,乙以第一期和第二期诉讼时效已过为由拒绝归还,甲无奈,便于2008年9月10日向人民法院起诉。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甲向乙借款5万元,丙为保证人,约定丙承担保证责任直至甲向乙还清本息为止。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丙的保证责任期间是( )。
2012年,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20万元,借款期限为2年。借款期满后,甲公司无力偿还借款本息,此时甲公司对丙公司享有到期债权10万元,却不积极主张,乙银行拟行使代位权。下列关于乙银行行使代位权的表述中,符合合同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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