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从事电子出版物发行业务,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⑴有经营单位的名称、章程。
⑵有确定的业务范围。
⑶有必需的资金和设备。
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⑸有熟悉电子出版物业务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审批从事电子出版物发行业务的单位,除所列条件外,还应当符合电子出版物发行业单位总量、结构、布局的规划。
外商独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企业不得从事电子出版物总批发、批发业务。
机构任用具有从业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符合下列( )条件的人员从事期货业务的,应当为其办理从业资格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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